京润珍珠2009年销售政策(定稿)
- 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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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08: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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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商超渠道经销商日化渠道经销商药线渠道经销商界定标准1、经销商拥有的网络必须覆盖区域内主流百货商场、日化精品店、超市和药店,拥有专业的销售和售后服务队伍,能完成区域市场的终端网络建设,形象网点可以覆盖区域内80%以上的县级或等同于县级的行政单位。2、经销商以终端销售为主。1、经销商拥有区域内主流的商超渠道,能够进入当地多家主流商场的,可以授权整个商超渠道,只能进入单个主流商场的,只授权具体商场网点。2、县级市或县城经销商授权商场渠道的,要求必须进驻当地A类商场,并能够向下分销。3、进入的商场为非主流网点的,可以适用本政策,但折扣须提高至4.5折。1、经销商自身为区域内主流的日化连锁店(三家以上),经销的品牌符合公司定位。2、当地影响力大,销量好,形象佳的A类日化精品单店需要适用本政策的,需另行签报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执行。1、经销商自身为区域内主流的连锁药店(十家以上)。2、经销商拥有区域内主流的药店渠道,能够进入主流的连锁药店(五家以上)。3、进入的药店为非主流或非连锁的,可以适用本政策,但折扣须提高至4.5折。经销商自身为区域内主流的日化精品店。以区域内主流商圈的独立门面,专营京润珍珠化妆品、保健品。1、经销商自身为区域内主流的药店。2、经销商拥有区域内主流的药店渠道,能够进入主流的药店。折扣政策化妆品系列按零售价3.8折供货,保健品享受保健品经销商供货政策。化妆品系列按零售价4.0折供货,保健品享受保健品经销商供货政策。化妆品、保健品系列按零售价4.5折或5折供货。(原则上县级以上经销商统一为4.5折,县市以下的乡镇经销商为5折;县级以上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统一为5折的可以上报总部审批,相同区域或邻近区域应避免出现不同折扣。)化妆品、保健品系列按零售价4.0折供货保健品系列按零售价首批进货1万元2.5折供货,后期进货3折(签订保健品合同)。化妆品、保健品系列按零售价4.0折供货。渠道经销商经销商分类、界定标准和对应政策1+2专营店经销商保健品经销商日化精品店经销商区域经销商政策等级拓展支持及使用核销1、公司按经销商首批提货的20%,后续提货的15%的比例给予经销商拓展费支持。2、拓展费只限用于柜台制作和广告投放,且须遵循柜台制作优先使用的原则。3、柜台的设计和制作、广告的投放必须符合公司要求,并提供相关合同和票据后方能核销。1、公司按经销商首批提货的20%,后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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