俪人世界美容中心管理制度
- 万*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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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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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俪人世界美容中心管理制度俪人世界美容中心管理制度一、出勤1、迟到与早退:30分钟上以内(含),罚款5元;30分钟以上罚款10元。迟到与早退60分钟上以上,按请假半天处理。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罚款50元;3次以上,每增加一次,罚款递增30元。3、按时参加会议等团队活动,不迟到、不早退;美容师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店长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4、上班时间的外出的,由本人亲自向直接领导说明相应事由,因个人事由外出时间到达2小时的,按照请假半天处理。5、休息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领导申请,以便安排相关工作,保证美容院的正常经营。6、连续休息三天及三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7、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以在本月安排补休;没补休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二、请假21、当日有事请假的,须在早上09:00前打电话(短信息无效)给直接领导请假。2、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的,写书面请假条,由院长批准。3、全年迟到、早退12次(含)或者请假累计10天以上(含),取消年度评优资格。4、请假期间,扣除本岗位相应的基本工资。5、当月请假超过三天(不含)的,取消本人享有本月本店福利待遇的资格。三、旷工1、直接领导没有批准,无故离岗、脱岗超过1小时的,按照旷工半天处理。2、没有提前请假,且没有到岗超过60分钟的,按照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3、旷工期间,按本岗位相应工资的3倍进行罚款。旷工累积达到3天以上(含)的,扣除未发的工资,并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四、离职1、离职需要在计划离职日的前三个月写书面申请,由3院长签字批准,以便本院安排相关工作。否则,离职申请按照无效处理。2、正式离职时,按照工作内容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交回本人所领用品及所借物品。3、自离职之日起,自动停止享有本院的一切福利待遇。4、没有做好工作交接的或没有提前申请的,均按照非正常离职处理,未发工资作为给本院的补偿,给本院造成较大损失的,本院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5、离职后,如果本院发现有未交接清楚的事项,按照相应金额的双倍从未发工资里扣除。6、正常离职,未发工资在离职后次月的工资发放日发放。五、其它1、所有员工从进店起到下班期间,必须说普通话,包括员工之间的交流也要用普通话,否则,每次罚款10元。2、每个星期一的晚上九点为全店大扫除日,全体员工参加,不安排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休息,要提前委托其他美容师代管。平时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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