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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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09: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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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广州兴瑜美容保健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兴瑜美容保健材料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章程行政人事章程文件编号:兴字号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范围:〈一〉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相关法规外,悉按本章程办理。〈二〉本章程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佣男女从业人员而言。第二章第二章招聘与录用招聘与录用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厂长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招聘事宜。招聘主管级以上〈含〉人员时,由厂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或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招聘事宜。第四条招聘形式分为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内部招聘包括员工内部考选及推荐,外部招聘包括广告、招聘会、职介机构推荐等。公司根据择优录取原则开展招聘。第五条主管级别以下候选人须经行政人事部初审面试,用人部门特定测试合格后报厂长批准录用。主管级别以上〈含〉候选人由行政人事部或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面试,厂长复试合格后报总经理批准录用。第六条新进人员入职前需进行体检,取得市级卫生防疫站健康证方可入职。办证费用由员工自理,工作满一年后公司凭办证发票予以核销。第七条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满合格方得正式雇用。公司可根据工作表现临时调整员工试用期限,但试用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因工作表现欠佳、品行不良或无故旷工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工资。第九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行政人事部缴验以下资料:〈一〉人事资料及个人简历;〈二〉身份证,学历证及复印件;〈三〉相关资格证书、证件及复印件;〈四〉彩色小一寸照片两张。第十条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权利尚未复权者;〈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毒者;〈四〉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者;〈五〉品性恶劣、经其他机关开除者;〈六〉未满十六周岁者。第十一条员工试用期,行政人事部向员工所属部门发出试用期满通知,由部门主管对员工进行评估,并与员工进行正式沟通。评估合格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相关事宜并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如延长试用期,由部门主管提出呈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如试用不合格由部门主管提出辞退,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厂长批准后行政人事部给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第三章第三章工作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及通告,团结协作,积极主动的完成工作。第十二条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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