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整形美容院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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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18: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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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HZ-001合作协议甲方:韩国韩式技术代表方甲方:韩国韩式技术代表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双方共同开展韩国韩式六维提升瘦脸术,韩式隆鼻术,韩式双眼皮,韩式眼袋术,韩式下颌术,韩式富贵脸,韩式美眉术,韩式苹果肌。二、甲方为技术操作实施方,乙方为技术推广开发方。三、甲方负责对客户手术的操作并保证疗效及手术安全。四、乙方负责技术的推广开发及宣传,并确保客户质量及收取费用。五、甲方提供有资质的专业团队及医护人员并保证客户要求效果正常,在术后口头医嘱出具书面形式的医嘱及注意事项。六、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客户资源并满足双方约定的市场客户要求。七、开展项目的收费标准经双方议定如下:1.韩式六维提升瘦脸术全面部按六个部位划分,(颈部、下颌、两颊、苹果肌、两聂、鱼尾纹、额头部);2.针对每部位基础收费10万元,全面部60万元;3.美容院长打板案例每部位3万元,全面部5万元。4.如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后在不低于8万元每部位,仍可按双方50%利润分配;5.如客户对标准收费达不成协议,低于8万元,以每0.5万元为一个单位,乙方自动下调5%的利润分配。低于每部位6万元,甲方有权利选择放弃手术。八、其他韩式手术技术合作收费标准:1.韩式苹果肌10万元;2.韩式下颌术10万元;3.韩式富贵脸10万元;4.韩式隆鼻术8万元;5.韩式双眼皮3万元;6.韩式眼袋术3万元;7.韩式美眉术3万元。九、其他韩式技术合作利润分配达到标准受费双方按50%的利润分配,如经双方同意在按标准收费的基础上八折优惠操作手术,也可按各50%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如低于八折收费标准乙方利润自动下调5%如收费标准低于标准收费的6.5折,甲方有权力放弃手术。十、其他费用的承担及分配:1.甲方自行安排专家团队到达乙方要求的指定地点及交通费用;2.乙方负责甲方到达后的各项安排(食宿加返程的交通费用)十一、收费方式1.客户确定手术后,乙方应向客户收取标准收费的50%至30%的手术预约金;2.收取预约定金后,如客户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手术约定,收取的预约定金可作为甲方或乙方因操作项目所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以票据票证为据),余下可返还给客户。十二、结算方式:手术操作结束后,乙方在甲方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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