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妮雅品牌加盟合同
- 万*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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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13: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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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可妮雅品牌加盟合同可妮雅品牌加盟合同甲方:福州沃尔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同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一、加盟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可妮雅品牌在市区的特许加盟商及授权经销。区域保护范围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两公里。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供货价格1、甲方按市场统一零售价的供货给乙方2、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17%收取税点.3、乙方须按甲乙规定的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将价格上调或打折(除厂家特价活动外),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权。四、结算方式1、结算均为款到发货方式进行。2、业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给予货款,须按甲方指定银行汇入。如乙方未按规定执行,出现货款问题与甲方无关。3、任何运费均由乙方支付。五、销售任务1、本年度进货回款额需达万元,季度回款达万元2、若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进货额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独家加盟权。六、市场支持1、形象柜方面:标准(膏霜)2、开样装方面:标准(膏霜)3、物料方面:标准4、负责定期对滞销产品进行比例性调换。5、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无条件调换。6、定期提供专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7、负责统一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8、负责提供全国性广告媒体支持。七、市场规范1、乙方只能在加盟的本店销售该品牌产品。2、在销售时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统一零售价销售。3、乙方不得任意打折或跨区域销售和冲货。否则公司将给予以下处罚:罚款1万元,取消经营权,通报全省化妆品同行八、调换货原则1、乙方加强货物管理,做到先入先出,人为因素造成产品的积压由乙方自行负责。如连续三个月未销的产品。可适当调换。2、调换比例可按实际进货额的20%进行。超出部分按进货额的50%收回。3、所有调换货品。须经甲方认可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方可调换。4、但客户凡库存管理不当,所造成货物积压,由客户自行承担。我司规定由发出日期开始三个月内允许调换。超出不许调换。5、参加促销活动的提货和促销赠品品项一律不予退换。6、若乙方连续三个月内未进任何货物的,视为自动放弃退换货条件。7.所产生的托运费由乙方出。九、违规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对方均有权即时解约。2、任何一方因本合同外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均需提前2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3、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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